為加強投資咨詢評估管理,提升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和規范性,國家發展改革委最新印發了《投資咨詢評估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對投資管理與咨詢活動作出全面規定。
《辦法》明確了投資咨詢評估機構的資質要求、服務范圍、評估程序及監督管理等內容。其中,針對咨詢評估機構,要求其具備相應專業能力、獨立性和誠信記錄,確保評估結果的客觀公正。在服務范圍方面,涵蓋了政府投資項目、企業投資項目及各類發展規劃的咨詢評估服務,強化全流程管理。
評估程序部分規定,咨詢評估應遵循科學、規范、透明的原則,包括項目初審、實地調研、專家評審、報告編制等環節,并要求評估機構對評估結論承擔相應責任。《辦法》還建立了動態監管機制,對違規行為設定了處罰措施,以維護市場秩序。
該《辦法》的實施,將有助于優化投資結構,防范投資風險,推動有效投資高質量發展,為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制度保障。相關機構和市場主體需認真學習《辦法》內容,嚴格落實各項要求,共同促進投資咨詢評估行業的規范化與專業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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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08 06:39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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